Cummins power equipment (Shenzhen) Co., Ltd
东风康明斯工业用发电机保修政策
一、品质保证服务原则和因素
1、在品质保证期限内,用户在正常使用和维保发电机的前提下,因为产品设计、材料和制造缺陷而导致发电机的任何损坏和零件损坏,经鉴定确认后,给予质量保证服务。
2、对于用户自行更改发电机的组成或自行更改机组(或设备)组成而影响发电机的使用年限,东风康明斯将不受理用户的品质保证服务要求,也不承担所有使用造成后果。
3、因用户滥用或疏忽致使的发电机故障或故障,东风康明斯将不给予质量保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冷却水或润滑油不足的情形下运转;用户自行调整柴油泵供油量或供油提前角造成燃油泵供油过多;发电机超速;对润滑装置、冷却系统、进气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在冷却机构或润滑装置报警时未及时查明原因而继续运行;不准确的存放、起动、预热、磨合、停机操作等;对使用不合格燃料以及燃料中的水、灰尘或其它污染物致使发电机组的故障等。
4、在品质保证服务流程中,用于维修的零部件必须是东风康明斯认可的纯正零部件,因使用非康明斯发电机公司认可的纯正零部件而再次发生的事故,东风康明斯不再承担任何品质保证责任。
5、东风康明斯只承担清除故障所产生的直接费用,费用总和由零件费用、工时费用、调件费用、外出救急费用和辅助费用结构,不承担相关间接损失。
6、东风康明斯生产的发电机在整车(设备)生产厂库存时间在24个月以内的(自东风康明斯交货之日起计算)予以新机察看和品质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期以用户购车(装备)发票上的日期开始计算;库存时间超过24个月的发电机,东风康明斯不给予品质保证服务。
7、用户购车(机)后,整车运行里程达到1500—2500小时应主动到就近的服务商进行新机察看;非车用用户购设备(机)后,装备运行30—50小时应要求就近的服务商进行上门新机检查,以取得质量保证服务权利。对特殊情况的用户,未按规定进行新机验查的,必须向营销公司请示后,再作解决。
8、如机组的里程表事故失灵,或使用时间与显示的里程明显不符,则从购车之日起按每天运行500小时累计计算;当工程机械或装置上的计时器失效,则从购买装置之日起按每天12小时累计计算。
9、用户的发电机组在品质保证期限内产生的任何故障,必须尽快到服务商进行维修。如发电机带故障运行或拒绝、阻止服务人员进行正常查看、简述鉴定损坏,东风康明斯将不再给予品质保证服务。
10、发电机组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故障,用户需保留故障总成和零部件的原始状态,通知就近的服务商进行现场鉴定,用户不得自行拆解或更换总成或零配件,否则东风康明斯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1、服务商鉴定不属于质量保证服务范围的故障,耐心向用户解释清楚,实行有偿服务并及时排除,尽快恢复发电机的正常性能。
12、服务商鉴定属于质量保证服务范围的发电机组,按照质量保证服务规定对其进行及时服务,尽快恢复发电机组的正常性能。
13、服务商接到用户的救援电话后,应主要询问待救援东风康明斯发电机组的基本情况,判定是否属于品质保证服务范围内。如用户所报救援属非品质保证服务范围,应事先告知用户,以免事后产生纠纷。无论何种因由的救援,服务商均有义务迅速前往,处理用户之忧。
14、因品质保证服务需要更换新的发电机总成、基础机(机械式)、服务用发电机组(电控)和零部件,其品质保证期限随同机组(装备)的质量保证期限,即按机组(装备)运行里程(运转时间)和运行时间(使用时间)作累计计算,并随整车(装备)品质保证期结束而终止。
15、如果整车(装备)厂对质量保证期已有规定,则按整车(设备)厂的规定执行。对于整车(装置)厂规定的品质保证期和相关服务政策超过东风康明斯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和相关服务政策的,则按东风康明斯政策执行。东风康明斯与整车(装备)厂签署的有服务协议的,则按东风康明斯与其签署的服务协议规定执行。没有签署服务协议的按本政策执行。
2、品质保证期
自用户购车之日起(以购买时的发票或合同交货期为准),24个月,运转时间2000小时,以先到期为准。详细准则按下表执行。
序号 使用时间/运行小时 零部件名称
1 24个月,2000小时,以先到期为准 缸体、缸盖、主轴、凸轮轴、连杆、齿轮室、排烟歧管、飞轮壳、空气压缩机、动力转向泵、后取力器、燃油油轨
进气阀、排气阀、气缸套、活塞、活塞肖、活塞环、挺杆体、推杆、连杆瓦、曲轴瓦、止推瓦、止推片、机油泵、摇臂总成、燃油喷射泵齿轮、空压机齿轮、曲轴齿轮、凸轮轴齿轮
2 12个月,1000小。